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欠钱不还成老赖?又一明星出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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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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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段时间, 娱乐圈真是“热闹”。 许多明星因为私德有亏被查处, 这也让大家纷纷叫好。 李云迪那边一波未平, 王珞丹这边一波又起, 今日, “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强制执行” 的话题登上热搜, 引起诸多争议。 据企查查APP显示,10月20日,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,案号为(2021)京0114执12123号,执行标的为30.96万元。 这则案件还要从9年前说起。据原告表示,2012年,王珞丹购买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,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,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,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《工程施工合同》。 工程完工后,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。2014年,原告再次将项目结算单发送给王珞丹父亲,但都未得到回复。同年,原告见王珞丹一方迟迟未给回应,便派人去施工地讨要工程款。双方发生口角,闹得不可开交,最终不得已报警处理。2015年,原告再度讨要无果。直到2017年查到有关王珞丹的身份情况,才得以提起诉讼。 但王珞丹辩解的时候,认为自己成为被告主体不合适。 她暗指这是父亲的个人行为,当时王卫星没有购房资格,所以以女儿名义购买,实际出资人是王卫星,房产也归他所有,后面的工程建设也是王卫星的安排,所以王珞丹觉得自己很冤枉。 王珞丹的父亲辩解时,也将责任揽在自己身上,认为和女儿王珞丹无关。 虽然对方是原告,但也不完全都是对的,王卫星直指对方施工质量差,影响入住,而且当时工程延期,强调证件齐全,也指出原告方要求赔偿的数额不正确。 法院查明后判决: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的《工程施工合同》无效;王珞丹、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.96万元等。 不过,原告豪雅公司也曾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。天眼查APP显示,2014年-2018年,豪雅公司5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,但全部未履行相关义务。 此外,豪雅公司因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信息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,目前其企业营业执照已被工商局吊销。同时,两位大股东股权已被冻结。 目前,王珞丹并未对此事作出回应, 她的微博更新停留在2021年10月18日。 总而言之,这场长达9年的工人艰难讨薪总算有了一个新进展。事情曝光后,网友都对此事愤怒不已,不少人表示:“拖欠了9年,可真是缺德。” 还有人表示:“9年前的30多万跟现在不好比啊。” 也有人发出疑问: “她也不缺这点钱, 为什么不给呢?” 王珞丹,1984年1月30日出生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,作为出道多年的演艺圈明星,王珞丹的名字可谓是家喻户晓,出演的影视剧《奋斗》《我的青春谁做主》《杜拉拉升职记》《搜索》《卫子夫》《急诊科医生》都是经典。 王珞丹作为知名演员, 出道多年也收入不菲。 她经常在社交平台晒出自己的日常照, 可以看出豪宅的面积宽阔。 相信对王珞丹来说, 30万元并不算多, 希望这件事情能有一个妥善的处理。 最后小编想说的是: 公众人物之所以作为公众人物, 其在享受万众瞩目的过程中, 还承担有普通大众所没有的责任, 他们需要向社会展示正能量的一面 让社会大众以他们为标榜。 “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” 希望能有更多的明星 给社会树立正确的形象,引导好的社会风气。 来源|新闻晨报综合报道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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